近日,在中国中小企业协会调解中心调解员文艺的不懈努力之下,成功化解贵州省一起标的额达990万元的买卖合同纠纷。这既是通过分期还款方案为陷入经营困境的中小企业纾困的一个典型案例,更是优化营商环境的一次生动实践。
调解案情
原告公司运营的“水泥制品”制造销售项目,专为客户提供水泥制品、非金属矿制品类货物。被告某建设公司因相关高速公路项目建设需要,向原告采购商品砼。
截至2024年4月,原告已按约定向被告提供商品砼,被告仅支付3000多万元,剩余1000多万元一直拖欠未付,未依约履行完整义务,原告诉至贵州省清镇市人民法院,要求被告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拖欠的货款及逾期利息等,一场标的额近千万的商事纠纷剑拔弩张。
调解经过
清镇市人民法院在征得各方当事人同意后,委托中国中小企业协会调解中心开展调解工作。法院驻点调解工作站调解员文艺在收到起诉材料后,认为案件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晰,具备良好的调解基础,并迅速主动联络双方进行了有效沟通。
调解初期,原告坚持要求被告立即按约履行货款及逾期利息义务,并要求被告支付律师代理费。被告则提出资金周转处于极其困难的阶段,无法立即偿还货款及利息。
针对此情况,调解员文艺分析案件焦点问题,认为被告未按约定支付货款构成合同违约。随后,调解员文艺为被告分析违约的法律后果,建议制定分期还款方案缓解压力,同时向原告释明诉讼风险,引导双方就分期还款期限、金额及利率深入协商讨论。
经调解员文艺多次主持调解,各方逐步缩小分歧,最终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承诺分9期偿还本息,第一期临近调解当天,被告按约履行支付,以后每期每月偿还货款50万元左右,第四期和最后一期偿还300余万元;原告同意减免已产生的利息13万余元;原告同意免除律师费,若被告按期足额履行调解协议,则免除后续利息。
调解亮点
清镇市人民法院贵安新区巡回法庭将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发挥了司法指导示范作用。
调解过程中,调解员文艺不拘泥于合同条款的刚性约束,而是立足企业实际经营困境,通过灵活的分期方案和利息减免,为暂时困难但有发展前景的中小企业“雪中送炭”,真正实现“放水养鱼”,保住了市场主体和就业。
同时,调解员文艺不仅促成个案达成和解,更向建筑企业建议建立 "预分期协商机制",将纠纷预防嵌入经营流程。这种“调解一案,治理一片”的治理思路,为建筑建材行业提供了可复制的风险防控范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