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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元解纷


以柔性调解绘就营商环境“最优解”

发布日期:2026-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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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2021年,最高人民法院与中国中小企业协会携手建立“总对总”诉调对接机制,开启了司法力量与行业力量协同化解涉企纠纷的全新篇章。

2026年,双方“总对总”诉调对接机制合作迎来第五个年头。五年来,中国中小企业协会作为机制核心参与方,与全国各级法院深度联动、同向发力,构建起专业化、高效化、多元化的涉企纠纷化解体系,累计成功调解涉企纠纷数万件,覆盖全国多省市、多行业,在降低企业解纷成本、缓解法院办案压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上取得显著成效,为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筑牢坚实法治保障。

今天,推出“总对总”诉调对接机制合作五周年实践成果回顾第六篇——《以柔性调解绘就营商环境“最优解”》。





以柔性调解绘就营商环境“最优解”


涉企纠纷的化解效率与成本,直接影响市场主体的经营活力与营商环境的质量。自“总对总”诉调对接机制建立以来,通过“法院+行业协会”的联动模式,为破解涉企纠纷难题提供了有效路径。中国中小企业协会调解中心作为核心参与方,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将大量涉企纠纷化解于诉前,以“柔性解纷、高效兑现”的实践,展现了机制在降低企业维权成本、修复商业信任方面的独特价值。

聚焦痛点:企业解纷的时间账与信任债

对于中小企业而言,时间即成本,信誉即生命。传统诉讼程序虽然严谨,但往往伴随着漫长的审理周期和高昂的隐性成本。企业一旦陷入诉讼,不仅耗费大量管理精力,还可能因诉讼记录影响融资与合作,甚至使商业伙伴关系破裂,形成“双输”局面。如何在维护法律权威的同时,降低企业维权成本,修复受损商业关系,成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关键命题。

精准破局:“总对总”机制的专业化发力

“总对总”诉调对接机制的核心在于“专业人做专业事”。 调解员不再是简单的“和事佬”,而是深谙商事规则、行业惯例的专家。依托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调解中心在线接收法院委派案件,运用在线音视频等技术手段,打破时空限制,实现纠纷化解“指尖可达、云端完成”。这一机制将司法权威与行业专业力量有机结合,既保障了调解的规范性和执行力,也大幅提升了纠纷化解的效率。

实践印证:从“剑拔弩张”到“握手言和”

在北京市通州区一起涉及智慧终端显示屏采购项目的买卖合同纠纷中,原告与被告因39万余元的欠款陷入僵局。原告坚持要求被告支付尚未到期的合同质保金,而被告则担心付款后失去对后续维修义务的约束,双方互不相让。案件委派至中国中小企业协会调解中心后,调解员赵丽丽通过深入沟通,分别回应双方核心关切:针对原告,明确了被告的担忧,提出通过签订书面协议来保障权益;针对被告,详细分析了诉讼成本,指出若进入诉讼程序,不仅会产生额外的金钱成本,还可能影响企业信誉。最终双方当事人采纳调解方案:被告同意支付质保金,原告则向法院申请撤诉。这不仅让原告快速回笼了资金,也消除了被告的后顾之忧,双方的商业关系得以修复。

云南一起电瓶车买卖合同纠纷中,因车辆质量争议与发票问题,双方当事人就25.7万元款项僵持不下。被告以“车辆存在质量问题”“发票无法办理落户”为由拒绝支付剩余款项,原告则坚持全额付款。法院审查后认为事实清楚,具备调解基础,遂将案件移交至调解中心进行先行调解。调解员接案后,迅速梳理出“质量验收”和“发票类型”两个核心矛盾。在调解中以合同条款为依据,用通俗语言释明法律权责,同时引导双方换位思考。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被告当场承诺支付剩余15.6万元货款,原告则负责免费更换有问题的车辆配件,并协助办理后续落户手续。这起可能耗时数月的纠纷在调解员的努力下高效化解,实现了“案结事了,双赢共赢”。

五年来,中国中小企业协会调解中心依托“总对总”机制,持续积累实战经验,打造出一支专业过硬的调解队伍。这一机制的成功运行,具有多重深远意义:一是实现降本增效, 大幅缩短了纠纷化解周期,有效降低了企业的诉讼成本和时间成本;二是注重关系修复,相比判决的“刚性”,调解更具“柔性”,有助于修复受损的商业信任,为未来的合作保留空间;三是优化营商环境,为中小企业提供了更加稳定、公平、透明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增强了企业投资的信心。


站在五周年的新起点,中国中小企业协会调解中心将继续以最高院“总对总”诉调对接机制为核心,深化与全国各级法院的战略合作,持续拓展调解服务领域、创新线上线下调解模式、加强专业化调解员队伍建设,以更专业的服务、更高效的流程、更暖心的举措,为广大中小企业提供优质、便捷、低成本的矛盾纠纷解决方案,持续推动涉企纠纷化解向“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就地解决”迈进,为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强调解力量!



“总对总”多元解纷机制简介 

“总对总”多元解纷机制,是最高人民法院与中央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全国性行业协会建立的一种高层次、跨部门、专业化的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协调联动机制。2021年10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与中国中小企业协会签署《关于建立中小企业领域矛盾纠纷在线诉调对接机制合作备忘录》,在全国各级法院统筹开展中小企业纠纷诉调对接工作。

经过五年发展,“总对总”机制合作单位已扩展至18家,涵盖中央台办、全国总工会、全国妇联、中国文联、中国侨联、中国贸促会、中国残联、全国工商联、国家发展改革委、人社部、住建部、退役军人事务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国中小企业协会等中央部委和全国性行业协会。

2026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中国中小企业协会等20家单位联合印发《关于深化“总对总”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的意见》,对全面深化机制改革作出系统部署,标志着该机制建设取得新的重大进展。数据显示,2025年“总对总”合作单位调解队伍持续壮大,至年底调解组织达3.8万家,调解员增至9.6万人;全年调解案件98.5万件,其中依托法院调解平台自行调解纠纷65.4万件,首次超过法院委托调解量,前端化解能力显著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