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上半年全国中小企业发展状况
发布日期:2018-08-29 来源:《企业导刊》
中小企业是国民经济的生力军,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对于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提高全要素生产率、增强经济创新力和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
一、中小企业运行情况
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国家支持中小企业各项政策的贯彻落实,中小企业迎来发展的重要时期,中小企业数量快速增加,渗透到几乎所有的经济活动领域,资产规模、收入规模、就业吸纳量等不断提升,中小企业早已成为中国经济社会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
为了了解中小企业发展状况,上半年,中国中小企业协会领导先后去西安、成都、天津、杭州、深圳、潍坊、开封、大连、黑河、义乌、厦门等城市进行调研,总体感觉中小企业稳中向好,发展的协调性、可持续性进一步增强。从中小企业协会研发的中小企业发展指数看,一季度指数为93.2,已经连续三个季度缓慢上升。但仍低于景气临界值100,说明中小企业发展的基础尚不牢固。
一是经济发展势头良好。工业生产稳中有升,前5个月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6.9%,比2017年提高0.3个百分点,实物量指标增长较快。服务业保持良好发展势头,前5个月服务业生产指数保持8.1%的较快增速。1-4月,规模以上中小工业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增长11.8%。一季度,全国新增中小企业132.3万户,增长5.4%,日均增长1.47万户。截至3月底,全国大中小企业达到3133万户,其中98%以上是中小微企业。我国中小微企业以其海量的优势保持较好的发展态势举世罕见。
二是产业结构持续优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推进,政策效果继续显现。更多运用市场化法治化手段,化解过剩产能,淘汰落后产能。大数据、云计算、工业互联网等技术助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前5个月高技术制造业和装备制造业增加值分别增长12%、9.3%,分别高于工业增加值5.1个百分点和2.47个百分点。以现代服务业为代表的第三产业发展较快。第三产业无论是企业数量还是注册资本总量占比都超过七成,分别达到了75.3%和74.4%。
三是工业企业效益改善。在大宗商品价格触底反弹、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企业补库存等多种因素带动下,今年前5个月,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总额同比增长15%。1-4月,规模以上中小工业企业利润总额同比增长12.7%。
四是民间投资低位回升。自2012年以来,民间投资增速持续下滑,最低跌至3.2%。今年民间投资增速有所上升,一季度民间投资增速提高到8.9%。自2015年以来,民间投资占全国投资的比重持续下滑,最低跌至61.4%。今年一季度触底反弹,这一比重达到61.9%。2018年一季度民间投资增速自2015年以来,首次超过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投资增速。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中小企业受发展阶段制约以及国内外环境的影响,在转型发展中依然存在一些明显的问题。这些问题制约着未来中小企业快速成长,进而影响中国经济的可持续健康发展。
(一)实体经济成本上升压力加大。今年1-4月,规模以上中小工业企业主营业务成本同比增长11.8%。一是融资成本仍然偏高。银行对中小企业融资在贷款利率方面上浮的比例比大企业更高。据调查,中小企业贷款平均年利息为11.6%,近50%的中小企业融资成本在10%以上。而且,中小企业很难获得中长期银行贷款(一年以上),间接增加了贷款成本。部分股份制金融机构对个别地区、个别行业实行信贷“一刀切”,断贷、抽贷、惜贷行为较为普遍。二是要素成本居高难下。企业普遍反映水电气等要素成本、物流成本、仓储成本、租金成本不断增加。今年1-4月,社会物流总费用为3.9万亿元,同比增长7.2%。2017末深圳市写字楼市场的平均租金为230.7元/月平方米,同比增长9.6%。深圳市中小企业署监测,今年1-4月,工业企业营业成本同比增长12.7%,财务费用同比增长7.3%,应交税费同比增长7.8%。重庆市汽车制造业、装备制造业企业主要原材料平均上涨10%-15%。今年1-4月,重庆市规上工业主营业务成本同比增长8.4%。三是劳动力成本上涨。深圳市最低工资标准从2010年的每月1100元提高到2017年的2130元。今年春节后深圳市求职平均起薪4740元,上海4850元、北京4830元。人工成本快速增长,使得工业利润受到严重挤压。
(二)税收负担仍然较重。一是“营改增”后服务业、建筑业企业税负不降反增。以服务业为例,由于服务业企业生产经营中消耗资源主要以人力资源为主,企业实施进项税的抵扣在项目数量上有一定限制,大量人力资本、人才培养及差旅成本(如因公务出差产生的机票费、高铁车票费等被定义为个人消费)等不能纳入抵扣链条,导致总体税负水平不降反增。二是除了增值税,企业还承担着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附加税,外销企业面临出口退税难问题。我们调查的城市中,70%以上企业反映税收负担重、社保费负担重,致使企业积累不足,后劲不强。由于成本上升,制造业面临空心化,一方面发达经济体开始引导高端制造业回流;另一方面国内低端制造业部分向东南亚等发展中国家迁移。
(三)融资难融资贵依然严峻。重庆市中小企业局问卷调查显示,4月反映流动资金紧张的企业占25.9%,有融资需求但得不到满足的企业占26.8%。武汉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调查样本数据,超过60%的中小企业融资缺口在20%,15%的中小企业缺口超过30%。融资难的主要原因是民营中小企业普遍处于成长期,缺乏足够的抵押担保物,金融机构不给贷款:一是银行缺少纯信用贷款。二是融资担保公司供给不足。如山东德州一方面大部分民营担保公司由于代偿损失大而倒闭,另一方面担保公司由于设立门槛高,担保公司少。三是部分银行开展无还本续贷工作滞后。国有银行无还本续贷范围限于有暂时困难的企业,而对优质中小企业无还本续贷尚未破题。无还本续贷业务信贷管理系统会自动划入关注类贷款,影响到基层行开展业务的积极性。企业被迫高息从民间拆借资金用于“过桥”,加重了企业的利息负担。
(四)招人难、引留人才难度大。据工信部中小企业局调查数据显示,招工不足已成为制约中小企业当前发展的首要困难。重庆市1700户监测企业中,32.2%的调查企业存在招工不足现象,其中招工不足一半的企业占14.8%。大连、成都、潍坊有三分之一装备制造业企业存在招工难问题,专业技术工人尤其不足。职业技能教育满足不了企业对专业人才的需求,据深圳的电子装备企业反映,70%以上企业的研发人员比例低于5%。新材料等新兴产业面临高端研发人员短缺问题。
三、政策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企业自身要顺应新时代的要求,弘扬企业家精神,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抵御外部冲击。政府部门则要加大对实体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切实改善企业生产经营环境。
(一)宣传贯彻落实中小企业促进法。2018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中小企业促进法》,对改善中小企业经营环境、保障中小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维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支持中小企业创业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扩大城乡就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广大中小企业热烈盼望这部法律能为中小企业发展保驾护航。工业和信息化部于4月23日召开全国中小企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王江平副部长到会讲话,推动落实新修订的《中小企业促进法》。在中小企业当中产生强烈反响。但也有一些中小企业担心,法律写中纸上,说在嘴上,现实当中存在落实难问题。一方面,各级政府应积极开展对新《中小企业促进法》的宣传工作,通过座谈会、专题讲座、大讲堂等形式,帮助中小企业全面了解和熟悉新法,形成学法、懂法、用法的浓厚氛围,进一步优化中小企业发展的法制环境。全面落实中小企业促进法,落实政府主体责任。另一方面,全国人大应加强执法检查力度,监督各级政府部门全面贯彻落实《中小企业促进法》。
(二)深化金融体制改革。积极稳妥推进金融体制改革和各项政策落实,深化多层次资本市场改革,提高直接融资特别是股权融资比重,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发展普惠金融,落实支持小微企业各项政策措施,多渠道破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实施精准信贷。落实差别化信贷政策,引导银行等金融机构坚持分类指导、有扶有控的原则,对传统行业升级改造和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的企业信贷要求给予倾斜。
(三)多措并举提振民间投资。一是政府有关部门要精简手续,抓紧精简合并投资项目报建审批,逐项梳理核查已报审的民间投资项目,做到限时办结;引导方向,鼓励民营企业参与“中国制造2025”、现代农业、企业技改等重点项目,建立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合理回报机制,鼓励民间资本采取多种方式参与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建设;守信履约,开展政务失信专项治理,严格兑现合法合规的政策承诺,确保企业放心投资,安心投资。二是采取多种措施进一步激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最重要的是进一步放宽民间投资的市场准入限制,拆除“玻璃门”、“弹簧门”,使民间投资像上网购物一样方便。
(四)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一是坚持“两个毫不动摇”,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坚持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全面落实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认真解决民营企业反映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营造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良好环境。二是充分挖掘降低企业成本费用的空间和潜力,进一步降低企业交易、人工、物流、财务、用能等成本,进一步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中介服务收费,深入整治违法违规价费行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降成本要聚焦制造业和小微企业。建立督促检查机制,确保各项降本减负措施落到实处。三是不断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破除信贷、上市、税收、创新、招投标等方面的歧视性限制和隐性障碍。认真落实各项产权保护措施,依法甄别纠正社会反映强烈的侵害产权案件,推进依法行政,增强政府公信力。继续推进简政放权,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主体的过度干预。认真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创造公平竞争、优胜劣汰的市场环境。
(五)建立小微企业统计体系。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于2011年6月发布《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能够依法统计的仅限于规模以上中小企业,对规模以下小微企业的统计体系尚未建立,导致小微企业的真实发展情况一直没有相对准确的数据支撑,如小微企业行业分布、一二三产业发展情况、融资情况、人才需求、技术创新等方面无从统计,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政府精准扶持政策的制定和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