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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交流


新疆成为全国第14个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试点区

发布日期:2012-10-18      来源:新疆日报
    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与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签订了《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业务试点合作备忘录》。这标志着新疆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试点工作正式启动,新疆非上市中小企业又一条融资渠道正式开通。
   
   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指的是中小微企业在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平台以非公开方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公司债券,是国家为支持中小企业融资而开展的一种直接融资工具。私募债券实行备案管理,发行利率不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3倍,期限一般在1年至3年,发行条件相对宽松,比较适合资产规模相对较小的中小企业。
   
   据介绍,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目前尚处于试点阶段。新疆是继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广东、山东、江苏、浙江等省市之后,全国第14家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试点省区。(王永飞 李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