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废止《海洋资料浮标及资料产品用于有偿专项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
自然资办函〔2022〕1815号
海洋一所、海洋二所、海洋三所、标准计量中心、预报中心、海洋信息中心,各海区局:
根据海洋观测有关法律法规,现决定废止《关于颁发<海洋资料浮标及资料产品用于有偿专项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国海监发〔1994〕513号),请遵照执行。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2022年8月29日